在二手房交易中,一些中介公司往往“挪用”为卖房者代收的房款,为自己公司经营所用,从而带来极大风险。目前,这种风险已引起了主管部门关注。昨日(11月14日),北京市建委下发通知,决定对全市房地产经纪公司代收存量房交易资金情况进行调查。 房屋中介“流行”挪用房款 据了解,在北京的二手房交易中,由于办产权走手续,买卖双方房款交割和产权交割之间有一个时间差,少则十几天,长则两三个月。由于买卖双方互不信任,往往委托中介在这段时间代管房款……>>>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