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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规定的通知
《深圳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深圳市(以下简称本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以下简称专用基金)管理,保障本市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等有关公用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正常使用,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专用基金的管理活动,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以及本市专用基金的监管工作。
   各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辖区专用基金监管工作。
     第四条 市、区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相关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机构),负责全市专用基金的收取、追缴和使用监管等工作。
   第五条专用基金属业主所有。
   第六条 专用基金的管理活动应该遵循专户存储、核算到户、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管的原则。
  第七条管理机构应当在有关商业银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设立一个全市统一的专用基金银行专户,并在各区分设帐号。管理机构选定专户银行时应当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并与专户银行签订相关协议......全文>>  
   关于缴交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通告
    各开发建设单位:
  为加强我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以下简称专用基金)的收取和管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深圳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规定》(深府[2006]40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以及《关于收缴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实施意见》(深府办[2006]8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我局决定组织开展全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收取与追缴工作。现将专用基金缴交的具体事项通告如下....全文>>  
   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收缴工作问答
     一、专用基金的作用是什么?它和房屋维修基金、房屋本体维修资金有何区别?
     答:房屋维修基金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公用于设施的重大维修工程项目,其目的是为了保障房屋配套设施、设备等有关公用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正常使用。     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用于房屋本体公(共)用设施的维修养护项目。房屋本体公(共)用设施,包括承重结 部位(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楼内存车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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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相关法规条文
     (一)《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设立物业管理维修基金。
    物业管理维修基金由物业建设单位按物业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在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管理权时,一次性划拨给业主委员会,其所有权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物业管理维修基金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设立专款帐户代为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三条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维修、更新时,其费用从物业管理维修基金增值部分中开支 ......全文>>  
   深圳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收缴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收缴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实施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迳向市国土房产局反映。
   关于收缴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实施意见
   为建立健全我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以下简称专用基金)管理制度,尽快启动专用基金的收缴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深府[2006]40号,以下简称《规定》)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专用基金收取的范围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自1994年11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起,全市所有竣工交付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住楼、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和办公用房),均应当统一缴存专用基金。但单一产权的房屋(包括个人自建私房)除外。
    前款所称“竣工交付”的具体时间界限以建设主管部门下发的房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文件载明的日期为准
    1994年11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前竣工交付的房屋项目,其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筹集办法另行规定。
二、专用基金收取的计算基数
    专用基金收取的计算基数以房屋项目的建设总投资为计算基数。在市人大常委会对该“建设总投资”以法规解释方式作出清晰界定前,收取专用基金时,暂以建安工程造价和地价为计算基数(其中特区内1999年6月30日以后竣工交付的房屋项目专用基金收取的计算基数不含地价)。建安工程造价的确定,以该房屋项目办理房地产登记时提交的并经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审核的建筑安装工程竣工结算书为依据。地价款以土地出让合同载明的价款额为准。待“建设总投资”概念及范围明晰后,再进行全面清算,多退少补......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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